百年前的今天-淺談大埤舊庄的前世今生
距今一百年前,1920年的10月1日,台灣的行政區劃歷史經歷了一次重大的變革。當時,日本總督府統治台灣已歷經二十五年,在一邊認識殖民地的過程中,總督府不斷地嘗試、經歷了許多次的調整。總督府終於在1920年,公告施行「五州二廳」的全新行政區劃,自此台灣才慢慢步上了地方自治歷史的軌跡。
三秀園主張禎祥當時僅25歲,他前些年才剛從台中中學校退學、返鄉主持家業(這是獨子的無奈故事,容我們下次再談);又因為張家是大埤頭舊庄的首善之家,所以很自然便承接了本庄保正的職務。當時的舊庄,其實是個三不管地帶,曾經隸屬於嘉義廳打猫北保、也曾經下轄於斗六廳土庫支廳第二保(其實還有更多版本),總之是個執政者大筆一揮就隨意劃分行政區的鄉下地方。
1920年的行政區劃底定了全台灣的行政區劃,當然大埤、舊庄的地域區分也終於塵埃落定,現在的雲林縣大埤鄉也是在這個基礎上形成的。
傳統的台灣在地社會有許多獨特之處,除了長久以來生活在這片土地的原住民,尚有不同族群在此落地生根、所形成的各色村、社、庄林立,習俗與生活方式的差異,使各村落之間保持相對高的獨立性,即使是清帝國在台灣施政都必須推出符合台灣特殊民情的行政制度,例如透過地方上的保甲制度來維持基層社會的管理運作。日本總督府一開始的方針,基本上也延續這個脈絡,透過縣、廳的制度採取較鬆散的治理。
對地方上有地位的仕紳、員外,或我們說的阿舍而言,這樣的行政區域改變代表著什麼呢?從前的社會,他們大多會擔任村庄的總理、保長,負責勞動、治安與協調的工作,有涵養者在社會上擁有人望、喊水會堅凍;品格差者則無異「土皇帝」一樣。百姓的日常生活,「人治」的影響程度比較高。
但經過明治維新洗禮的日本帝國,絕不滿足於台灣這樣的現況;總督府認為必須將中央的意志更貫徹於基層的社會上,才能加速殖民地的現代化進程;終於在多年的調適之後,將台灣西部整合成:台北、新竹、台中、台南、高雄五州,下轄各市郡、街庄,各層級的地方政府使開始擁有直接職權與財源。這個時期,地方上的好額人則漸漸被總督府收編,進入役場擔任街庄長、或進入地方協議會擔任議會員者不在少數。這些員外從村庄中被分離了出來、進入較大範圍、州郡的公共事務,台灣慢慢往現代社會的方向改變。
當時的後壁店及舊庄兩村,以三省軒李家以及三秀園張家最有財力與人望。據我們了解從清朝末年以來,便是李家、張家輪流擔任地方頭人、總理、或保正的角色。進入了新的行政區劃時期,張家十七世的張禎祥因舉薦進入大埤庄協議會擔任議員,開始參與「斗六郡」的公共事務,其日常生活重心也因此慢慢從「以嘉義為核心」,轉為「以雲林(斗六)為核心」,張禎祥從早年在新港、溪口參加吟社,後來才又加入斗南吟社、斗六六鰲詩社,大致也與這個時代背景相合;而三省軒李家同樣因為地域上的整合關係,與斗六的鄭芳春秀才家族結識,李家家長李魁的妹妹嫁給後來擔任斗六街長的鄭沙棠,也算肇因於此。
時過境遷,然而幸運的是三省軒古厝與三秀園都能夠保留至今,讓我們能有機會遙想「歹囝仔被逮去保正家受處罰」的故事空間感。
當然,1920年這樣的變革主要還是為了統治者需求而生,台灣人離真正的「自治」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,後來發生的「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」等事件才反應了台灣士紳對於地方自治的真正想法。不過,這個具有現代個性的行政區劃改革,仍然成為了台灣人團結在更整體的社會中、擁有更多集體想像的溫床。